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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国土房办发〔2010〕23号)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于近日在河北石家庄市召开现场会正式启动。我市市政府也先后召开会议并下发了《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 〔2010〕56 号),对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组织实施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做出了安排部署。按照市局领导的指示,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确保火灾防控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 〔2010〕56 号)要求,我局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局组织实施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全面实施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体系,努力提升我局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为着力点,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局消防工作管控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确保火灾防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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