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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的意见
(潍政发〔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增强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现就我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农产品安全整顿活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进行了大胆探索,推行了“重心下沉,监管前移”和“区域化管理”等监管模式,组织实施了农业标准化和农业品牌战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是我市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为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提升潍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优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快全市“转方式、调结构”进程,实现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以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园艺作物、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主要对象,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综合投入、集中建设、规模推进、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创建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不断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农业向园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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