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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0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坚决制止向企业的摊派行为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发,切实将2010年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四个严禁”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查处和制止利用各类庆典活动和借教育、卫生、建桥修路等名义,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涉及国有企业的捐赠必须经本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进一步纠正和解决公共工程项目长期拖欠企业资金、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财物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向企业的其他各类摊派行为。

  (四)开展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

  一是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二是加大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现行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监督网络的作用;四是加大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行为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实现政府与行业协会在机构、职能、经济上彻底分开,认真清理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有关服务收费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针对企业的乱排序、乱培训、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行为。切实加强对部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自律性差、收费过高、行业管理薄弱等问题的监督管理,各级工商、民政、编办和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严禁部门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重点清理挂靠在政府职能部门的部分中介机构对企业强制服务、强制收费、重复收费、重收费轻服务以及不服务也收费的问题,遏制对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评比过滥、收费过高等突出问题。

  (六)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控制对企业三检行为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省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认真检查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二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控制对企业检查的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3〕25号),从严审定涉企检查计划,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阿坝州经济委员会 阿坝州监察局 阿坝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下达全州2010年涉企检查计划的通知》(阿州经〔2010〕92号),按计划组织对企业的检查活动。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212号)等精神,严格规范对各种产品和设备的检验、检测、检疫等行为,切实解决重复服务和收费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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