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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0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0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0〕7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10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日

2010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不断改善企业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加快重建和发展,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10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0〕79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我州201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省减负办201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结合我州实际,要认真抓好各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为我州经济“巩固回升,加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认真梳理、大力宣传中央和地方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督促各县、各有关部门将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关取消、免收、减收、缓收等涉企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没有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的,要及时向各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整治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8〕44号),严格按照“三取消、一不准” 规定(即:1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项目, 各有关部门要对2010年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研,研究提出拟取消或降低标准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收费和基金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行为。针对电、油等部分垄断行业收费行为,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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