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影管理处。
指导、监管全省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省电影发行、放映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办全省电影制片的备案和初审工作,承办全省电影发行单位和外商投资影院的设立与变更的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指导和实施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负责全省农村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电影专项资金收缴和管理。
(五)科技处。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按照国家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全省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
(六)规划财务处。
根据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财务预算,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方面的经济政策;对局直属单位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局直属单位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全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湖南广播电视台有关干部事项的具体事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4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人),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