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子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转移的职责。
1、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核发、管理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
2、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三)划人和增加的职责。
1、将省文化厅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