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推广”的原则,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五、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16、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工作。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对现有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行检查、清理,凡是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要抓紧修订完善。
17、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内部工作规则,制定并完善证据规则、听证规则、案件集体讨论、征求专家意见等制度。把好行政复议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18、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适时启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的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实务培训和交流,提升全省行政复议人员的整体素质。
19、进一步规范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统一行政复议的工作规则、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帮助解决复议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六、以实行依法行政考核为重点,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推动工作
20、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全面启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以行政程序建设为重点,主要考核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复议、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等工作。继续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人政府绩效评估或目标管理考核,逐步扩大比重,加大考核力度。
21、加强行政程序示范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对本级示范单位的指导,确保示范单位在重大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
22、落实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制订年度法制讲座或学法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2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通知》(湘发[2010] 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清理省直部门审批项目,推动市州将有关审批权下放到县。对全省行政许可法贯彻贯彻实施情况和行政审批、年检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