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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韩城市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的紧急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韩城市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的紧急通报
(陕政办发明电〔2010〕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7月17日晚20时10分,韩城市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电缆着火事故,当班井下28人遇难。该矿属乡镇煤矿,2009年10月经渭南市煤炭局批复为设计能力9万吨/年的资源整合矿井。初步分析,该矿3# 煤车场交叉点处电缆着火,致使巷道木支护燃烧并发生局部冒顶,被困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赵乐际书记、赵正永代省长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受省委、省政府委派,吴登昌副省长率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并对事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和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管理,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各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狠抓事故防范,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对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厉处罚,及时向社会曝光,该关闭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关闭。同时,要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生产、经营等行为相关责任的追究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矿井要立即予以关闭。

  二、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机电运输系统中的电缆是否为矿用阻燃电缆;开关的短路、过流等整定值是否符合要求;各种保护是否齐全;皮带综保是否运行可靠,皮带是否为阻燃皮带;矿井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具有MA标志,检修后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等。对上述问题和隐患,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绝不能酿成事故。

  三、切实加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所有资源整合矿井,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各级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立即组织对基建、技改矿井安全设施审查事项的全面检查。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按批准方案施工的、以基建技改为名非法生产的、未按设计施工的、未按程序验收合格擅自生产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停止生产,对违规违法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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