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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县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县区的通报
(陕政函〔2010〕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安塞县、西安市雁塔区、镇安县、咸阳市秦都区、靖边县、旬阳县、眉县、勉县、大荔县、铜川市印台区、杨陵区等11个县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区学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薄弱环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省政府法制办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示范标准体系,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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