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油库或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原省经贸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油库设施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如有多个油库,每个油库均应提供);加油站6寸近期正面全景彩色照片一张。
11、其他相关材料。
(五)年检分工及程序
1、鉴于部分市、州、地商务局机构改革仍未结束,为夯实完善我省成品油经营企业数据、按照商务部要求换发新证,此次年检工作由省商务厅具体办理。分工如下:各县级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通知本辖区内加油站、点并提出初审意见后送市、州、地商务局;市、州、地商务局负责本区域内加油站、点汇总统计(附件2)并将汇总数据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资料复审后上报省厅。
2、6月18日-7月2日,企业提交年检材料。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以及高速、高等级公路零售经营企业,将年检材料直接报送省商务厅(中石化、中石油各级分支机构的批发、仓储企业年检材料由省公司统一报送);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将年检材料报送县级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所属加油站、点的年检材料由市、州、地公司或区域公司统一报送;中航油由省公司统一报送)。
3、7月5日-7月16日,组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市、州、地商务局要做好年审材料的复审工作,必要时须现场核查,对需要整改的企业,由市、州、地商务局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
4、7月19日-7月23日,各市、州、地商务局将下列材料上报省商务厅:(1)本地区年检工作总结(含电子版);(2)本地区《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3)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年审材料复印件一套。
二、关于换证工作
(一)换证范围:对2009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检合格的企业,将由省商务厅统一换发新证,新证书将采用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省商务厅统一印制的《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批准证书》,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及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公章。
(二)换证时间: 7月23日-8月13日。
(三)组织分工:由省商务厅对各市、州、地商务局上报的企业年检材料审核合格后,对全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进行统一更换。年检换证结束后,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停止使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