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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工业三年强攻规划纲要(2010-2012年)的通知

  3.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形成12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工业企业,其中:过20亿元的50户、过50亿元的30户、过60亿元的25户、过100亿元的20户、过500亿元的4户、过1000亿元的1户。其中:2012年,江铜集团力争主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新钢公司、萍钢公司、赛维LDK公司力争突破500亿元,九江石化、江铃集团、江钨控股集团、江钨有限公司、省煤炭集团、江西中烟公司、方大特钢、洪都集团、昌河汽车、孚能科技、景焦集团、晶科能源、谱赛科生物技术、金力永磁、国电萍铝、杰彼新能源、天人生态、麦德风能等企业或企业集团过100亿元,省电子集团、江中集团、省投资集团等企业集团过60亿元。
  4.扶持一批重点工业园区。2010-2012年,年均新增过百亿园区7个、过200亿元园区4个。到2012年,全省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000亿元,形成40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工业园区,其中19个过200亿元、10个过300亿元、5个过500亿元、1个过800亿元。力促南昌高新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800亿元,力争达到1000亿元;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萍乡经济开发区等过500亿元;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过300亿元。
  5.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顺应低碳与生态经济要求和当代新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培育壮大光伏、风能与核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2年,全省风能、核能产业产值达到15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省汽车产业的8%左右;航空产业产值达到220亿元;半导体照明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金属新材料产值达到3000亿元;非金属新材料产值达到600亿元;生物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四、组织实施与措施保障
  (一)组织实施。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施工业三年强攻规划的组织领导。在健全完善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工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进江西工业三年强攻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部署和协调实施工业三年强攻规划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规划涉及的各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实施工业三年强攻规划的第一责任人,省属集团公司和市(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所属企业和工业园区挂点责任人,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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