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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的批复
(津水规〔2010〕29号)


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你院《关于报送天津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的请示》(设计报[2010]15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工作大纲确定的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水平年、主要工作内容、重点专项规划、组织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

  二、编制天津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高度,充分发挥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三位一体的水务管理体制新优势,以“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循环水务”为总目标,以构筑水务发展“六大体系”为核心,着力加快水务基础建设和改革攻坚步伐,着力提高水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水务体制机制,在天津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供坚实的水务保与良好服务。

  三、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津水规[2009]35号)的要求,市水利设计院为规划编制的总负责单位,负责资料收集、汇总和规划编写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相关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请你院按照局研究决定的工作分工,实行定岗定责和项目统一管理,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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