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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月报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月报的通知
(津水安监〔2010〕1号)


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局系统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掌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按照局领导要求,决定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报范围:局属在建的各项工程,包括南水北调工程、水利基建工程、城市供排水工程、引滦大修工程、引黄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于桥水库水污染治理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河道专项维修工程等。

  二、月报内容:工程基本情况;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及实施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施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情况;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及依法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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