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市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2、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广告、非法出版和非法传销等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市质监局牵头的工作
1、加大质量监督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协调抓好铁路、电信、移动、邮政、电力、煤运、石油、盐业等协调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三)省定目标责任
1、山西省政府与临汾市政府签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全市公安消防中队营房、车辆、器材等消防装备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至少增加配备移动供气消防车一辆;8月底完成消防特勤队建设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年内完成卫星便携站建设任务;年内基本完成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任务;建立或确定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年内市级和50%的县市区完成组建任务;建成消防教育馆,并定期对外开放。
2、山西省政府与临汾市政府签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0.8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0.92万人,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人数28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4.08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95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3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147.9万元,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7.9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0572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5.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0.67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5万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765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5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覆盖面30%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结案率90%以上,信访案件有效处置率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0%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任务,加快实施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技能人才(技术鉴定7200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达到15%,8月底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
六、郑中夏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分管各部门工作的落实。
(一)重点工程建设
1、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项目。(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解决农村4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市重点项目、十件实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委员会、扶贫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水保治理项目。(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汾西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汾西水利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扶贫工程整村推进项目。(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引沁入汾五马水库建设工程。(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引沁入汾工程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三北”防护林工程。(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上述工作在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发改委会同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推进实施。
(二)市农业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充分发挥临汾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加大统筹城乡力度,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方向,以改善农村发展条件为重点,扎实推进发展新农业、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新三农”工程。
2、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类补贴政策,全面执行省政府各项扶持措施,实行各种补贴“一折通”制度,防止截留挪用。
3、推广以煤补农、以矿帮村的经验,落实企业支农捐赠优惠政策,扎实开展机关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全社会倾力支持“三农”工作的良好氛围。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局、农机中心、畜牧中心、科技局、粮食局、煤炭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以培育新型产业农民为目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2万人。以培训新型务工农民为目标,完成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
5、围绕“乡风文明”建设,加强移风易俗教育,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机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出台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服务。
7、继续搭建信息、技术和销售平台,促进农民增收。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实施粮食增产工程,抓好16个小麦万亩丰产方、30个玉米万亩丰产方和小杂粮示范点建设,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6亿公斤左右。
9、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建设西山百万亩水果、百万亩蔬菜、百万亩中药材等示范基地,扶持特色农产品规模发展,争创名优品牌。
10、实施标准化园区建设工程,力争每个县市区新增一个千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园区。
11、实施“393”龙头企业扶持工程,培育省级企业3户、市级企业9户、县级企业31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0个以上。大力推广洪洞西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12、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