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煤炭、焦化、冶金、电力、装备制造产业,必须以增强综合竞争优势为目标,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鼓励同行业上下游产业以资本为纽带,推进兼并重组,坚定不移走园区化、规模化、循环式发展道路。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7、焦化产业以建设全省重要的焦化基地为目标,控制煤炭总量,延伸化产链条,着力建设洪洞、襄汾两个大型焦化园区和尧都、古县、安泽、乡宁4个焦化生产集中区。支持山焦、三维加快发展。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冶金行业以发展特种钢、优质钢为目标,实施产能置换,调整优化布局,支持太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在我市实施兼并重组,扶持临钢做强做大,建设精品钢铁基地。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9、装备制造产业以发展系统集成和整机装配为目标,努力扩大零部件生产,支持平阳重工、汤荣汽配、华翔美的等重点企业规模发展,建设侯马、翼城、襄汾等装备制造基地。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10、新型材料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要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促进规模化发展。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11、材料产业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石灰岩、石膏矿产资源和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料,大力开发新型建材、耐火材料、陶瓷材料等产品,加快推进蒲县、隰县干法水泥项目,努力建设新型材料基地。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2、高新技术产业要大力支持尧都区光宇LED电源、同世达太阳能光伏电源等企业扩大规模、聚集发展。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环保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13、大力推广节能技术,突出抓好135户工业企业的节能示范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环保局、水利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14、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完成市属5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扫尾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支持整合发展大型现代化洗煤、配煤企业,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完成蒲县500万吨洗煤等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1、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加气站、加油站等重大危险源和人员聚集场所、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范监控。
2、扎实开展“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3、采取严格有效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4、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5、严格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1、加快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扫尾工作,尽快办结规划矿井所有手续,主体企业管理团队全部到位,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兑现被兼并煤矿的补偿资金。
2、对改扩建和新建矿井,抓紧完成地质报告和初步设计,确保上半年全部开工,加快煤矿复工复产步伐,对过渡性矿井和单独保留矿井,明确时限,严格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力争原煤产量达到4000万吨以上。
3、煤炭产业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为目标,全面推进129座资源整合煤矿改扩建工程,确保40%的矿井年内竣工投产。
4、重点抓好过渡期矿井和“5+3”主体企业之外的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五人”监管小组职责,更加注重矿井安全预防和治本,更加注重对煤矿“一通三防”的监督和对水患的检查,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四项指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矿产资源部分〉
1、加快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步伐,努力增加铁矿石、石灰石等产品产量,保证下游企业原料供应。
2、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超层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协同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扎实推进“法治临汾”建设。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2、对3000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十件实事)
3、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全力促进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当地劳动力机制,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5、积极推进城镇企业各类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扩大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覆盖面。
6、扎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覆盖人数达到24.3万人。
7、积极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难问题,千方百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2万人。
8、继续实施困难企业社会保险“五缓四补三补贴”政策。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中小企业局、卫生局、民政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九)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意见,继续抓好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家在本地投资创业,吸引从煤炭行业退出的资金投向鼓励类领域,实现二次创业。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科技局、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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