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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临汾市第四小学等15所学校为“临汾市德育示范学校”的通报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临汾市第四小学等15所学校为“临汾市德育示范学校”的通报
(临政函[201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19号)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山西省第二期德育工程德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经验收评估,2009年全市共有15所中小学校基本达到市级德育工程建设标准。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把德育工程建设引向深入,经市政府同意,授予临汾市第四小学等15所学校“临汾市德育示范学校”称号。
  希望各德育示范学校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德育工作水平,发挥德育示范作用。全市广大学校要向德育示范学校学习,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提高育人水平,为“爱我临汾、树我形象、建我家乡”做出更大贡献。
  附:临汾市第二期德育工程第五批德育示范学校名单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临汾市第二期德育工程第五批德育示范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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