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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

  (二)加快基地建设步伐
  要立足全市资源分布和优势产业区域规划,围绕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区、产业带、基地县。要重点抓好粮食丰产方、设施园艺、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为龙头企业提供充足优质的生产原料。要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核心基地和参与兴办标准化种植、养殖园区,各县(市、区)要从基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资金中给予龙头企业核心基地建设以优先扶持。鼓励列入“393”工程的龙头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异地建设基地,对在贫困县中建设基地的龙头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要围绕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的需求,组织开展关键加工技术的研究与攻关。要加快现代高效分离技术、现代物性修饰技术、现代杀菌与无菌包装技术、食品生物工程技术等现代农产品加工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污染、低能耗、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要求的优势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协作,建立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实施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农业专业院校学生到基层去,领办和联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龙头企业要组建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开发专项费用可从每年的利润中列支。各县(市、区)要联系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建立科技创新激励制度,采取奖补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要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
  (四)实施品牌战略
  要实施“大品牌”战略。对具有本地区域优势的产品,要以优势企业为依托,进行品牌整合,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大品牌,从整体上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要立足现有产品优势,开发打造新品牌。要注重本地“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和“原产地品牌”的建设和保护,着力培育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现代品牌。要加大广告投入和宣传力度,扩大我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市农业产业化领导组办公室要协调配合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做好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审核认定工作。各地要大力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和国家、省级名牌产品。对获得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山西省著名商标或山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从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要支持初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疏通销售渠道,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建立和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洽谈活动,参与国内外农业资源开发和市场竞争,着力培育一批出口量大、带动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出口贸易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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