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版权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卫科教〔2010〕029号)


各有关单位:
  研究制定《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已被市政府和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列入《贯彻<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工作任务计划表》,并明确市卫生局为项目主要实施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为指导支持部门,至2010年完成初步研究工作。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按照工作任务计划表进度安排,进一步扶持传统医药知识的整理和传承,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着力自主创新,促进传统中医药知识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等起草了《<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见附件)。
  为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沟通有关信息,现将《<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以共同做好《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

  附件:《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版权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

  研究制定《上海市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被市政府和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列入《贯彻<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工作任务计划表》。根据上海市政府和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为更好地做好《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立法意义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扶持传统医药知识的整理和传承,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着力自主创新,促进传统中医药知识可持续发展。
  二、立法内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