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指导经营者自律情况
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营业执照明示情况,进货查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九项自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食品的质量安全情况。重点看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主办方是否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章建制、规范场内食品经营行为及自查整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情况;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各项自律制度,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诚信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情况
主要检查各级局落实《吉林省食品安全“双九项”制度(试行)》情况。重点看“双九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推进电子监管和经营者自律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六)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情况
主要检查各级局组织开展“示范店”创建活动情况。重点看“示范店”是否达到省局规定的标准,评比及创建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原有“示范店”实施动态管理,提高“示范店”的质量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检查时间步骤
这次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检互查,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25日前,由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自查纠正,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督查阶段。5月末前,由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结合所属县(市)局、城区分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倾向性问题,提高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三)检查阶段。6月10日前,省局抽调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分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省局安排人员带队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每个市、州局至少检查1个城区分局、2个县(市)局;每个县(市)局、城区分局至少选择1个基层工商分局(所)、1个以上不同规模的商场、超市、市场和3个食杂店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准备。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全省联检互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局、城区分局进行自查,结合实际开展督查,积极配合省局检查,保证全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将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