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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场主体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切实把各项工作都符合标准的市场推荐上来。要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工作创新,扎实推进。引导市场开办者明确创建目的,在信用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避免在市场建设硬件上盲目攀比,搞形式主义。
  (二)加大宣传,扩大参与。要利用有关媒体、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市场内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的成效。
  (三)结合实际,坚持标准。在“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使“诚信市场”名符其实。对各级“诚信市场”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已不符合“诚信市场”标准的,要取消认定,在原公示媒体上对市场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附件:
  创建诚信市场标准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组织管理(10分)

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1

未建立组织机构不得分:组织机构不健全或无实施方案各扣0.5分

 

2

制定和落实市场信用管理八项制度:1、检查验收制度;2、台账登记制度;3、市场公示制度;4、先行赔偿制度;5、质量承诺制度;6、合同管理制度;7、商品退市制度;8、信用管理制度

2

制定八项以上(须含前述八项)信用

管理制度。制度详细具体的。得2

分;每缺少一项制度扣O.5分,每一

项制度不详细具体扣0.25分

 

3

设置各类创建活动电子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0.5

未建电子台账、资料或未按规定保存的,扣0.5分

 

4

设置台账八本:1、市场经营户基本情况台账;2、重要商品管理情况台账:3、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台账;4、消费者投诉台账;5、信用管理教育培训台账;6、经营者信用信息征集台账;7、品牌管理台账:8、星级信用商户或文明经营户评比台账

2

设置八本以上(含前述八本)台账且

采用电子化管理的,得2分;未采用

电子化管理的,扣1分:每缺一本台

扣0.5分

 

5

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档案室

1

未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扣1分;

未设立档案室的,扣O.5分

 

6

设立工商、税务、治安等联合管理办公室

1

未设立的扣1分:设立机构职能不全的扣0.5分

 

7

设置营业区位分布图

0.5

未设置分布图的扣O.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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