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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工作方案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
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省工商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实施干部队伍优化工程--“亮盾工程”的意见》(吉工商人字〔2009〕192号),现就全省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促进全省学习型机关和党组织建设,促进全省系统干部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
  (四)坚持推进干部年轻化的原则,为系统提供人才储备。
  (五)坚持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的原则。
  (六)坚持领导干部拟任人选一般从取得资格的人员中产生。各级局列入后备干部和拟提拔的人员必须参加资格考试,未取得资格的,不得列入拟提拔对象和考察对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笔试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职资格)笔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臧忠生
  副组长:关景富、李彦、常天晨、崔洪海、刘景平、王富祥、顾华
  成员单位:人事处、基层处、财务审计处、监察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联系电话:85279025、85279027。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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