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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要把省政府组织开展的集中专项行动与省局臧忠生局长在6月3日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有机结合,组织基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明确全省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流通领域八个方面整顿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时间步骤,保质保量推进整顿工作

  要围绕6月3日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确定的八个方面的整顿任务,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和省人大视察提出的加大食品广告、保健食品等监管建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省局确定的时间、步骤和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整顿不到位的食品安全隐患、缝隙、环节等问题,要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和验收,认真加以解决,保质保量完成整顿工作任务。

  三、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确定的职责划分,积极组织开展集中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该管的要管住管好。要认真总结监管经验,对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进行探索和研究,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监管办法。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集中整顿考核验收

  要按照省局集中专项行动的考核验收要求,加强对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的考核验收工作。对集中专项整顿不到位的及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批评,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省局将在集中专项整顿行动中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近期组成检查指导组由主管局长带队,深入各地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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