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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的意见

  四、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今年工程建设规模大,开工早,从第一次督查情况看,工程建设仍存在很多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第一,要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加强施工许可管理。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决不能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处理。第二,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文件精神,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集中优势兵力,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重拳出击,开展五个专项治理。一是专项治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单位(业主)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招标投标、规划、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挂靠、肢解、非法分包工程;建设单位(业主)恶意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挂靠、名不符实、超资格执业等问题。二是专项治理工程招标投标问题。重点整治招标人利用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地区封锁、限制外地投标人进入本地市场;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及投标单位之间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招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代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专项治理工程质量。重点整治建设单位(业主)为节省成本投入,恶意压级压价,导致工程质量标准下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施工;监理单位之间恶意竞争、取费过低,旁站监理制度没有得到落实;质量检测机构水平不高、行为不规范,随意出具检测报告,导致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等问题。四是专项治理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未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未做到及时发现、纠正和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预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五是专项治理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重点整治建设单位(业主)明示、暗示或强令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指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等问题。各地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结果于2010年8月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三,继续打好建筑业重点工作“三个攻坚战”。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迅速行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一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问题的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二要把工作的重点,切实放到抓企业、抓工地、抓项目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把“三个攻坚战”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工程项目上;三要突出抓好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四要切实加强对区县的监督指导,推动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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