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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建立丧葬祭奠网络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

  注:1.此表为各级查处违规祭奠、办丧情况的统计,是记录、备案和考评各级执法人员落实《城市管理规定》、依法严格管理情况的基本依据;
  2.各级每月按规定时限填报一次,其中社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填报,街道第二个工作日填报,区民政局第三个工作日填报;
  3.存在“违规祭奠、办丧情况”栏内现象的,划“√”标明,不存在的无需标注。
  4.不存在违规查处情况的单位在填报日与上级说明后可不填报。                        填报人:

  附件5:
  网络管理责任制度各级责任人及接转人员名单

区(县)责任人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信息接转人联系电话手  机传真电话
         
         
序号街 (镇)责任人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信息接转人联系电话手  机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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