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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建立丧葬祭奠网络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

  接收人:                   填报人:

  附件2:
  告 知 书

尊敬的丧户朋友:
  首先对您失去亲人表示沉痛的悼念和慰问。
  2010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严禁在马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焚烧花圈、纸钱及其它丧葬用品。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为认真落实这一规定,希望您在料理丧事过程中,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到马路上焚烧花圈、纸钱及其它丧葬用品,不在公共场所、火化车和随车沿途抛撒纸钱、花瓣。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净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把天津建设得更加美好。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查处违规祭奠办丧情况反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亡人姓名家 庭 住 址违规祭奠办丧情况查 处 结 果
焚烧花圈焚烧纸钱出大殡吹打念经摆放  纸牛纸马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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