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监测措施。
  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由辖区政府和当地乡(镇)、村或厂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专业部门将根据监测资料,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
  1.滑坡的监测。
  (1)监测内容:各个滑坡危险点均应进行群测群防,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发展(裂缝相对位移)。
  (2)监测方法:在沿主裂缝延伸方向分两端和中部各设一组监测点,监测点2个一组,分设在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滑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桩),定期测量两个标尺间的距离,以观测裂缝的发展(包括裂缝的宽度、垂直变化和长度延伸),以第一次测得数据作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
  (3)监测时间:一般季节每月监测一次,汛期每5天监测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3次。
  2.汝箕沟煤矿生活区危岩体的监测。
  该危岩体是较严重的灾害隐患点,危害较大。经简易监测,危岩体活动比较明显,脱离母体的可能性在逐渐增大,虽然危岩体下原来受威胁较大的清真寺已搬迁,但仍有部分民宅、道路行人受其威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行重点监测。
  (三)工程防治措施。
  1.滑坡的预防。对于致灾体规模较大的滑坡灾害隐患,预防要以避让为主,实施异地搬迁。对于规模较小和受威胁的居民暂时无法搬迁的滑坡灾害隐患,要及时填埋、夯实坡体裂缝,尽量减少雨水沿坡体裂缝渗入。汛期要在滑坡体上方的适当位置开挖分水沟或挡水坝,以减少雨水进入坡体或梯田内,并及时排除危险点田内积水。要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预测滑坡的发展趋势和危险程度,当滑坡不可避免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迅速搬迁撤离危险区居民。
  2.崩塌的预防。对于汝箕沟矿生活区北危岩体的防治应以避让为主,尽早搬迁危岩体可殃及的居民及公共设施。
  3.矿区地面塌陷的防治。石炭井矿区、汝箕沟矿区、石嘴山矿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塌陷区。要在塌陷区外围修造截水旁引沟坝,防止洪水对矿井的侵袭。要分期分批搬迁塌陷区内的居民,便于区内生态环境治理。
  (四)制度措施。
  1.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市、县(区)、乡(镇)、村、矿山企业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由负责人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接收、接听并记录地质灾害报告(详细了解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诱发的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