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组建宁夏演艺集团等文化产业实体,培育和打造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提升宁夏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进市级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选择有条件的县级专业艺术团体进行转企改制试点。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有限公司。积极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文化资源优化整合,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自治区文化厅牵头。)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重点抓好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城镇困难群体、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推进贺兰、平罗、盐池三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级试点,启动实施自治区级试点和地市级试点,争取全年新农保试点覆盖面达到全区县(市、区)总数的60%以上。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强新农合经办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参保、缴费、医药费报销等各项工作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整合社保、医保、新农合信息资源,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出台宁夏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探索建立准人制度和服务标准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标准随物价变动联动机制,及时将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人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对城市低保、低收人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对中低收入家庭给予经济适用房保障,探索建设政府公共租赁房,解决享受不上廉租住房、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六、深化投资、财政、价格体制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制订出台《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规章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新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方向,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内外统筹力度,全面启动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强财政事前、事中和绩效监督,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自治区财政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