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把握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加强省属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考核的正确导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核心,通过完善考核体制、机制,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落实和最终完成,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的战略管理水平,增强集团公司管控力和执行力。
(二)坚持按照岗位职责考核。以目标管理为重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各自的岗位、职责,紧紧抓住出资人最为关注和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充分调动各级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办法、考核过程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四)坚持持续改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先规范、再完善的要求,循序渐进地推动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三、全面落实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要求
各省属企业要切实加大推进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力度,加强领导,完善办法,健全机制,认真实施,确保从2010年起全面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工作。
(一)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组织体系。要切实加强对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考核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业绩考核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研究解决业绩考核中的重大问题。分管业绩考核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勤勉履责,及时解决业绩考核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企业各层级的业绩考核工作水平。
(二)实现考核的全方位覆盖。按照谁管理、谁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业绩考核工作体系。考核范围要涵盖从集团公司到全部下属企业和单位,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副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直至全体员工,确保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层层落实。
(三)努力完善全员业绩考核办法。要根据本企业所处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针对管理层和部门的不同职责、员工所处的不同岗位,坚持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岗位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立业绩考核指标,突出分类考核,不断增强业绩考核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管理层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考核指标要突出关键业绩指标和主要管理短板指标,力求少而精。要以省国资委批复的年度经营预算、审核的发展规划以及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为基础,层层分解落实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目标。对于一般职工的考核指标要突出工作业绩和岗位胜任能力,并与企业(单位)负责人考核指标相挂钩,与职工职业发展规划相关联,处理好业绩考核与职工评价的关系。要向职工公开考核办法、考核过程、考核结果,保证广大职工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