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人拥有医护人员数:医护人员是指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以统计年鉴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节能减排
19.单位GDP能耗、单位GDP能耗减少比例: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和地区内能源消耗总量与GDP总量的比值。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时期内,本地区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GDP总量。单位GDP能耗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单位GDP能耗-考核年度单位GDP能耗)/考核上年度单位GDP能耗*100%。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0.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三废排放量及其减少比例:工业三废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是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是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Pa)计。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燃料燃烧过程废气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数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考核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100%。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考核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100%。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考核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100%。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科技投入
21.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指本级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的决算费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系指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决算额。按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2.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增长比例: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增长比例=(考核年度本级科学技术支出-考核上年度科学技术支出)/考核上年度科学技术支出*100%。按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3.人均科学技术普及支出:人均科学技术普及支出=财政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年末总人口。按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开发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开发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等。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5.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 = 年末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年末总人口。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6.技术开发和服务机构数:所辖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数。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科技产出
27.10万人专利申请数:系指考核年度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0万人专利申请数 =专利申请数 / 考核年末总人口。以统计年鉴或专利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8.10万人授权专利数、10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数:系指考核年度获得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数和发明专利数。以统计年鉴或专利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9.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按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含化学药品制造、中成药制造、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含通信设备制造业、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含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业)、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含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按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1.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部门累计认定并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数:系指考核年度及其以前被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并在认定有效期内正常运行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量。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三、相关指标间的关系
在填写基本情况指标和考核指标数据时,请注意其中部分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
1.(考核指标20)=(基本情况指标10、11、12)/(基本情况指标9),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2.(考核指标21)=(基本情况指标13)/(基本情况指标8),即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3.(考核指标23)=(基本情况指标15)/(基本情况指标3),即人均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科学技术普及支出/总人口。
4.(考核指标24)=(基本情况指标21)/(基本情况指标22),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
5.(考核指标25)=(基本情况指标17)/(基本情况指标3),即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专业技术人员数/总人口。
6.(考核指标27)=(基本情况指标19)/(基本情况指标3),即10万人专利申请数=专利申请数/总人口。考核指标28与此类似。
7.(考核指标30)=(基本情况指标18)/(基本情况指标9),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
3. 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
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指标1):要求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分别不少于两次(共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指标2):要求本级政府中设立独立科技管理部门。要求所属乡镇(街道)全部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
3.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指标21):要求区县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所占比例不低于1.3%。
4.考核表填写及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地区名称须与本地区政府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
2.主要负责人签章,须是本地区政府正职领导签字或盖章。
3.地区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2260-1999)填写。
4.基本情况和考核指标中的每个数据栏均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能空白。所有数据除指明是本级之外,均填写区县所辖的数据。所有填报数据,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等,均用决算数据,不能用预算数据。涉及到人均量的指标,如人均财政收入,其总人口均按常住人口计算。
5.涉及价格因素的指标,均以现价计算;指标值如有小数,请保留两位。
6.部分考核指标和基本情况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如(考核指标21)=(基本情况指标13)/(基本情况指标8),即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本级财政决算支出。在填写有关数据时,必须保证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二、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不管是打印件还是复印件,均必须保证清晰可读。如果有材料打印或复印不清楚,视为材料不合格。
2.必须保证考核表中的数据与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3.必须提供规范、完整和准确的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并加盖财政局和人大常委会公章。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4.在准备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时,只提供最重要和最能说明情况的,不相关或关系不密切的不要提供,尽量减少证明材料的数量。特别要求,除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考核指标21)的证明材料外,其它所有指标的证明材料不能超过200页,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5.每套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每份均须加盖政府公章。所有材料的装订顺序:先是考核表和材料总目录,然后按照“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中规定的顺序提供各个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汇总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11个定性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5部分:一是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指标1);二是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相关材料(指标2);三是关于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规章和政策(指标3、4和5);四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指标8);五是定性指标的其它证明材料。
对20个定量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2部分:一是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指标21);二是除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外,其它定量指标的证明材料。对这些定量指标,如果是统计年鉴上直接有的数据,直接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即可;如果统计年鉴上没有,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在证明中,应简单说明数据的来源和计算依据,每个定量指标的说明不超过一页。
所有证明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各部分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细说明如下:
1.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
按照表1的要求,列出所有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清单,只提交4次最重要的会议纪要(录)。
表1 党委和政府召开研究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清单
序号
| 会议(听取
汇报)主题
| 时间
| 地点
| 参加领导及部门
| 讨论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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