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0〕9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2008〕12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学生饮用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邓本太 副省长
副组长:
毛占彪 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 宏 省农牧厅厅长
王予波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
陈世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景涛 省经委副巡视员
韩德福 省财政厅副厅长
焦小鹿 省农牧厅首席兽医师
亢泽峰 省卫生厅副厅长
达建宁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 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焦小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清德同志任副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计划,负责学生饮用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省经委负责生鲜乳加工企业的建设与管理;省财政厅负责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学生奶饮用规划和计划,并组织推广,开展学生奶营养与健康教育;省农牧厅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省卫生厅负责学生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学生奶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制定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学生奶在饮用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负责学生奶在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学生奶在生产环节和进出环节的质量检测。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组织“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推广工作;负责审批学生饮用奶计划定点生产企业;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各项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组织“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的安全生产、卫生检查和安全饮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学生饮用奶的监督、管理细则;做好对学生饮用奶生产、配送、消费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组织学生饮用奶的宣传、引导及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