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凝练符合实际的学校精神,促进校风、学风、教风建设。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要深入推进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集体等主题创建活动。要建设一批寓意深刻、内涵鲜明的校园文化景观和设施。
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学校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出台各类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理工作。要重视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用正确的发展思路和办学理念凝聚人心,在发展中切实解决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教职工待遇、贫困生资助、大学生就业等师生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十)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高校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研究“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重大课题,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对应支撑。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体系,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落实好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尽最大努力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省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帮助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开展活动,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效果。
三、认真落实服务“四个发展”的保障措施
省教育厅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全省高校的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省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和各行各业都要关心和支持高等学校的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高等教育、支持高等教育的良好氛围。
(一)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高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高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保障高校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
(二)改革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制度。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投入体制,提高财政拨款比例,按照培养层次和学科特点确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标准,使生均拨款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保证高等教育经费逐步增长。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工作,建立稳定的学费收入机制。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事业的思想,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规范学校收费政策,加强对教育经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强化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益。加大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学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不得低于25%,确保教学运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