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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盐政发〔201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的通知》(盐政发[2009]29号)要求,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2009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城镇就业
  2009年,全市新增就业9.9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55.3%,各县(市、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5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48.6%;组织对0.9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完成年度目标185.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5%,各县(市、区)均控制在年度目标4%以内;充分就业社区达标率各县均达70%以上;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各县(市、区)均达到70%以上。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依次为:大丰市180.00%、亭湖区167.43%、响水县163.87%、滨海县162.00%、射阳县155.80%、盐都区148.35%、市开发区144.50%、阜宁县144.10%、建湖县139.42%、东台市130.48%。再就业援助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依次为:射阳县234.18%、响水县230.67%、大丰市213.82%、东台市194.18%、滨海县192.50%、盐都区184.80%、亭湖区180.25%、阜宁县154.60%、建湖县151.33%、市开发区142.00%。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009年,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推进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12.25%,各县(市、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转移前培训5.9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18.18%。
  转移培训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依次为:盐都区122.02%、亭湖区121.89%、建湖县119.65%、射阳县118.19%、滨海县117.99%、阜宁县117.55%、大丰市116.77%、东台市115.46%、响水县115.35%、市开发区113.75%。
  (三)服务全民创业
  2009年,各地不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力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市组织创业培训9931人,完成年度目标248.28%,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9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166.6%。创业培训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依次为:大丰市427.65%、东台市381.76%、射阳县350.67%、亭湖区288.33%、阜宁县287.71%、盐都区272.67%、滨海县262%、建湖县245%、响水县136.5%、市开发区107.14%。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依次为:滨海县203.33%、射阳县202.67%、亭湖区178.67%、阜宁县176.67%、市开发区166.67%、盐都区152.67%、响水县150%、东台市148.67%、建湖县140%、大丰市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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