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目标,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权责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整顿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做到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经费保障逐一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监管力量,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要加强系统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联系,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安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整顿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集中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滥用或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获的涉嫌犯罪案件,必须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降格处理。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探索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失察、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向市食安委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增强消费信心。多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科学消费,以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不夸大事实虚假报道,营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良好氛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