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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绿道网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与相邻城市的沟通协调,衔接好城际地区绿道的建设标准和工程进度,做好城际交界面规划,确保城际绿道无缝衔接。4月下旬完成跨界区域绿道整合规划成果,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抓紧开展区域绿道各个区段的施工图设计。其中,城际交界面在5月中旬完成,区域绿道示范段在5月底完成(其中特区管理线白芒检查站-梅林坳段在4月中旬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在6月底完成,余下的区域绿道区段在10月底完成。

  (二)建设要求。

  除建设必要的辅助设施外,禁止改变绿化缓冲区内的地形地貌、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尽可能保持自行车线路的连续性,连续段原则上不应少于20公里。示范段要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样板绿道”,优先考虑选用易于施工建设和便于后期维护管理的本土材料和本地树种,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强化工程监理和督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组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切实抓好安全施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抓紧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4月底,完成全部区域绿道区段、城际交界面的项目建议书;6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总体概算的上报;7月中旬,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城际交界面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12月底,完成余下的区域绿道区段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

  尽早启动绿道建设各项工作。12月底,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以及城际交界面的建设任务;2011年5月底,完成区域绿道沿线的植树造绿;2011年8月底,完成市域内区域绿道建设的全部任务;2012年12月底,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绿道管理运营机制。

  (三)管理要求。

  研究起草深圳市绿道管理条例,积极探索绿道运营和维护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性格局。鼓励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开展绿道管理运营咨询、建议、监督等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来参与绿道的管理运营。建设绿道安全巡查队伍,强化绿道治安、消防安全巡查。加强绿道各项设施的管理,定期对慢行道、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等绿道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绿道正常使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电子数据库等高科技手段,提高绿道的管理维护水平。

  建立绿道信息的查询系统,方便市民通过登陆网站等信息化手段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制订绿道使用指南和宣传手册,系统介绍绿道建设的理念、意义、线路分布、开放时间、活动安排、不同类型绿道的特色和功能、限制使用区域和注意事项等,通过免费发放、媒体报道、专题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指导使用者安全、文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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