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津财农〔2010〕22号)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农垦集团: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为增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保障,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险种
(一)种植业: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温室、大棚。
(二)养殖业:能繁母猪、生猪、奶牛。
(三)农民房屋、农民家庭财产、农民人身意外伤害。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
(一)小麦、水稻、玉米、棉花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对保险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二)温室、大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雪灾、爆炸、冰雹、风灾、暴雨对种植业设施造成的损失。
(三)能繁母猪、生猪、奶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能繁母猪、生猪重大病害保险责任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奶牛重大病害保险责任包括:口蹄疫、布鲁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血吸虫病。
(四)农民房屋和农民家庭财产保险责任包括: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雷击、暴雪、洪水、滑坡、泥石流、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造成房屋主体的直接损失和家庭财产的直接损失。
农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包括: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所致死亡和伤残。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金额、保费和保险期限,由保险公司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确定,并报送天津保监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