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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淮政发[201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措施,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破解土地供需难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清河区人民政府等17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土地执法模范县(区)(4个)
  清河区人民政府 盱眙县人民政府 金湖县人民政府 洪泽县人民政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先进单位(2个)
  楚州区人民政府 淮阴区人民政府
  三、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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