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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四是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够,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考评发现,多数试点市、县没有按照要求对互助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再加上许多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专业知识欠缺,在互助组织管理上往往力不从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大多数互助组织会计对财务管理制度不了解,缺乏会计实务操作经验,造成财务核算不规范,台帐账簿使用不合理、会计科目设置不正确、报表编制不完整等。

  三、绩效考评结果及运用

  在各市认真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省绩效考评小组对全省11个市、20个县进行了全面考评,并对互助组织进行了抽评。具体考评结果如下:

  (一)试点市。潍坊市、临沂市、淄博市、滨州市考评结果为优秀;济宁市、德州市、莱芜市考评结果为良好;枣庄市、聊城市、泰安市、菏泽市考评结果为合格。

  (二)试点县。沂源县、泗水县、临朐县、沾化县、沂水县、夏津县、蒙阴县考评结果为优秀;无棣县、莒南县、费县、冠县、平邑县、山亭区、苍山县、沂南县考评结果为良好;雪野旅游区、临沭县、东平县、鄄城县、莘县考评结果为合格。

  (三)互助组织。优秀等次20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研究决定:对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试点市、试点县和互助组织,予以全省通报表彰;对绩效考评仅为合格的试点市和试点县,给予黄牌警告。同时,省里在分配今年试点资金和试点县工作经费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对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试点市、县,在资金规模上给予重点倾斜;对绩效考评合格的试点县,不再安排新增试点资金;对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20个互助组织,每个互助组织奖励1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评中点稿上修改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绩效考评发现的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认识。各有关市、试点县要充分认识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互助资金试点的宗旨、性质、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各有关市、试点县扶贫、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在稳步扩大试点规模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互助资金运行监督和风险控制上,及时发现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互助资金长期稳定运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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