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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首批市级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决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首批市级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决定
(淮政发[201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综合评选确认,决定金湖县黎城镇、金湖县戴楼镇、淮阴区王营镇、涟水县高沟镇、楚州区施河镇、金湖县涂沟镇、盱眙县明祖陵镇、涟水县涟城镇、盱眙县古桑乡、盱眙县马坝镇、洪泽县朱坝镇、清浦区盐河镇等12个乡镇工业集中区为首批市级乡镇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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