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发展要素市场
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推介一批”的总体要求,以优势骨干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载体,大力开拓境内境外资本市场,寻求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加速形成培育、股改、辅导、审核、发行上市梯次推进格局。加强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争取设立上市“创投”引导基金。搭建企业与券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三大中介机构交流合作的服务平台,做实企业入会辅导、申报上会等方面的外围工作,确保企业顺利通过券商内核、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及材料申报等环节。力争年内实现1家企业进入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市上市办)
继续扩大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建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风险投资基金投向民营高科技企业或有市场前景的高校校办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资金提供较好的退出渠道。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的科学评估与监测系统以及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评估机制。(市金融办、银监局、科技局)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坚守耕地红线,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扎实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争取全市6个县(区)申报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2010年度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完成率达30%以上。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坚决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严格规范征地行为,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征收土地一律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三是规范土地供应、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公益性用地的范围,巩固和坚持经营性用地实行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应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机制。(市国土资源局)
3.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与人才市场。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规划,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构建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模工业企业40%以上建立研发机构,主导特色产业60%以上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系架构;改革运营管理体制,完善各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加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建设,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探索多种技术产权交易的服务方式,促进技术资本化进程;扩大高新技术转化的投融资渠道,大力引入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机制,为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提供金融支撑。(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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