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投、承保工作程序,完善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探索帮助特困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和化解承保农户道德风险的有效办法,稳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确保三麦、水稻承保面达到85%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投保率均达100%。稳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效农业保险试点。(市委农工办,市保监行业协会)
(四)深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制定出台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检查验收;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的管理,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市委农工办,市编办、教育局、财政局)
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一)继续优化所有制结构
1.优化公有制经济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向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市属企业“管理创新年”活动,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快建立国有企业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制度。(市国资委)
完成市轻工资产等8个资产公司的整合工作,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确保面上稳定。鼓励改制企业靠大靠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研发、生产、市场和人才培养能力。发挥现有龙头企业在品牌、资金、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开展联合重组兼并,形成若干个有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集群,带动产业升级,提升行业竞争力。(市经济信息化委)
2.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引导民营企业优化产权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民间经济组织投资的政策,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市经济信息化委)
3.大力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完善和积极向上争取利用外资政策,深化外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开发区制度创新,建立园区对接、产业联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开发区外资集聚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核准体制,加强境外投资监管、保障体系建设;以省级淮安软件园等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品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规模。(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