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等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学习、培训基础上,各媒体结合实际,依据法定广告发布标准,制定发布广告细则,并对照其进行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整改措施,连同附件1表,于5月10日前报同级工商局广告监管机构备案并实施后续监督。

  (四)全面核查阶段(2010年6月~11月)

  省工商局对全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一季一监测一检查一通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对典型违法广告,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办案小组,对违法广告案件展开更具深度和广度的调查,加强办案力度。对于重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由上一级工商部门组织查办或督办。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持续刊播虚假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除依法加重对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的行政处罚外,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的共产党员违反宣传纪律党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追究新闻媒体、互联网媒体、户外媒体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并公开曝光。对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罪的,要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并向社会联合公告。

  (五)点评公示及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各地根据广告监测、检查和案件处理情况,及时联合向社会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和《严重违法广告公告》,选择常见的典型虚假广告案例,进行点评分析和曝光,在查处案件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追究媒体相关人员责任;对屡教不改、多次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媒体和广告主,由工商部门通报各广告主管部门,实施退出市场、暂停广告发布等处理。

  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地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要把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重要性,增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近期,由工商部门牵头召开一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联合监管的整体合力,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