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白马湖(淮安)退围(圩)还湖工作的意见
(淮政发〔2010〕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为切实加强白马湖的保护和开发,改善和保护白马湖的水生态环境,保障淮安市中心城市第二水源地的水质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白马湖(淮安)退围(圩)还湖、推进生态养殖、提升湖区生态环境工程,实现湖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现就白马湖(淮安)退围(圩)还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功能区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和科学治理,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妥善安置、确保稳定的原则,组织实施白马湖退围(圩)还湖工作,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工程,全面修复白马湖生态环境,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确保白马湖水源地水质安全,促进白马湖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功能区规划推进实施退围(圩)还湖,规划建设五大功能区:
1.生态健康养殖区。主要发展生态网围(网箱)养殖,实行小区式管理,安置专业渔民生产。
2.资源繁保增殖区。对所有退围(圩)还湖水域,实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人工放流鱼、蟹、虾等水产苗种以及螺蛳、贝类等有利水质净化的生物品种,逐步恢复湖区渔业资源品种的多样性和渔业资源总量。
3.湿地生态修复区。对沿湖岸边原圈围开发的土圩进行平毁,恢复湖区自然湿地,适量建设水生植物观赏园等人工湿地。
4.沿岸休闲度假区。在湖岸建设环湖大道、亲水平台和生态绿地,发展集垂钓、餐饮、观光、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休闲产业。
5.湖岛观光旅游区。利用原有的湖区自然岛屿建设旅游特色景点,其中:土城子、王骆殿、堆头集、龙头、桃花岛、倪行等岛屿作为重点工程建设。
二、退围(圩)还湖范围、目标任务和生态健康养殖区规划
(一)退围(圩)还湖范围对整个白马湖(淮安)水域范围内的所有养殖土圩、网围及其它渔业设施实施退围(圩)还湖,其范围为:洪泽县潮泽河的大治桥以东、浔河的岔河大桥以东;楚州区运西河的运西闸以西;宝应县大寨河套闸以西;金湖县吕良镇的吕良大桥以北,阮桥河退水闸以北等水面滩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