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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交通运输各行业协会

  1、指导、督促、检查相关交通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创文明城市有关规定、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充分发挥各协会平台作用,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本行业创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以下活动项目供参考,具体内容由各协会确定)。

  (1)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组织客运企业开展“争创2010年诚信文明运输企业”活动,评选诚信文明企业。

  (2)出租小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出租小汽车企业开展“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司机”活动,评选文明车辆、文明司机。

  (3)水路运输行业协会组织水运企业开展“争创珠海水运行业文明企业”活动,评选文明企业。

  (4)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组织维修企业开展汽车维修技能劳动竞赛活动和评选诚信星级文明企业活动。评选星级维修企业。

  4、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以上工作由交通运输各行业协会负责,交通运输相关企业落实,局机关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指导。

  (四)交通运输相关企业

  1、完善交通服务设施。公交企业要做到公交站点布局合理,方便乘客换乘;车、船、港、站、所等服务窗口要做好服务设施检查保养,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客运工具、等候设施、售票设施、问询设施、检查设施、收费设施、饮水设施等服务设施完备齐全、运行正常。特别是从事拱北、九州港、湾仔、横琴口岸旅客运输的企业,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为方便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设施保障。

  2、优化交通运输环境。各交通运输企业注重售票厅、候车室等场所环境的清洁美化工作,确保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卫生整洁、井然有序,努力营造功能完备、整洁优美、舒适便利的交通运输服务环境。通过组织开展窗口服务人员、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技能、服务规范、亚运会知识、交通文明礼仪知识的培训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学习培训,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开展以“建优良秩序,做文明使者,树诚信企业,创优质品牌”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文明、和谐的行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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