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
刘 云(市交通运输局)
黄悦松(市公路局)
吴水龙(珠海交通集团)
成 员:
吴成跃、李仕荣(市交通运输局)
周建军(市公路局)
章大平(市交通质监站)
李明刚、陈维家(珠海交通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负责指导和协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督促检查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行动纲要》的要求,组织开展我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并监督检查行动工作的落实。
2.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受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开展行业监督管理,配合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我市高速公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检查评比工作。
3. 建设管理单位。珠海交通集团公司要认真落实《行动纲要》对建设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加强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管理人员、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内部管理;按照具体化、定量化的管理标准,对参建实施行为和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按照标杆管理的要求,建立项目评比考核机制,制定落实奖惩措施,树立样板标段,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形成争先创优机制。
4、勘察设计单位。要全面落实《行动纲要》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责任制,加强和提高设计服务质量水平。
5、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行动纲要》的职责分工,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现场制度;按照合同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的技术人员,提高合同履约率;按照标杆管理的要求,积极参加创优评比活动。
6、监理单位。要全面落实《行动纲要》的职责分工,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理工作制度;按照合同要求落实监理人员,提高合同履约率;按照标杆管理的要求,积极参加创优评比活动。
三、落实计划,全面推进
我市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必须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行动纲要》确定的行动目标、要求、计划和保障措施,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