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信誉考评
由4个部门联合开展现场考核。标准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质量信誉考评办法和结果,对参评的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对企业的经营资质、设备、人员、遵纪守法、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修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并在信誉考评的基础上,评选2009年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
(二)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及美容企业信誉考评
将由行业协会牵头与相关部门及维修业内专业人员,根据协会制定的信誉评比标准对企业进行考评。
考评总分为100分。信誉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1、考核总分不低于80分,评为优秀等级;
2、考核总分不低于60分,评为合格等级;
3、考核总分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等级。
(三)评比活动具体做法
1、连续5年获得“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称号的企业,免参加该次评比活动,直接授予“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称号,公示一周。如发现并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其“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称号。
2、“4S”店和综合维修厂将分开进行评比。
3、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和美容企业将分开进行评比。
五、活动的奖项设置
(一)从“4S”店中评选10名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
(二)从综合维修厂中评选10名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
(三)评选诚信经营优秀企业20名;
(四)评选汽车维修三类企业、摩托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美容星级文明企业15名。
六、活动评定标准
(一)汽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评标准参照附件1。
(二)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及汽车美容企业考评参照附件2。
七、组织领导
由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牵头成立评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
组 长:
关小帆(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
龚选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曾进崧(市交通运输局助理调研员)
钟跃平(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