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75号)
四组团县(市)、市内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强化协调调度,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家庄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各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组长:
王大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董玉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金刚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
王建国 市城管局副局长
尹贵权 市建设局调研员
王云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永安 市交管局副局长
孙宏普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同法 市园林局副局长
杨若威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国云 市水务局调研员
邢义科 市环保局调研员
党惠建 长安区副区长
郑丁江 桥东区副区长
蒲建伟 桥西区副区长
闫卫民 新华区副区长
李玉明 裕华区副区长
杨立中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威 正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世利 栾城县副县长
高卫燕 鹿泉市副市长
许芬立 藁城市副市长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崔金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建国同志兼任。
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组建不少于20人的专业监察执法队伍,配备工作车辆、通讯工具,采取在工地出入口盯守、上街机动巡查等方式查扣问题车辆;负责清理辖区内无主建筑垃圾等。
二、市城管局负责对全市道路遗撒和积存垃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各区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资质审核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