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连政发[2010]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在此次普查中,我市新发现563处不可移动文物。为贯彻落实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更好地保护这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已公布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普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遴选出39处作为连云港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加强文物保护,是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促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推动全市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国际性海滨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连云港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连云港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39处)
一、古遗址(共计6处)
编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4-1 1 城头大河东文化遗址 商周 赣榆县城头镇大河东村
4-2 2 土城遗址 汉 赣榆县土城乡
4-3 3 龙苴城遗址 汉 灌云县东辛乡
4-4 4 罗庄城遗址 春秋至汉 东海县横沟乡罗庄村
4-5 5 茅子庵遗址 西周 赣榆县班庄镇三清阁村西北500米
4-6 6 田横岗遗址 汉、唐 连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金苏村云龙涧风景区
二、古墓葬(共计2处)
编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4-7 1 封土石室 春秋、唐 花果山乡前云村、花果
山乡鸡鸣山南坡、花果
山乡花果山十八盘、花
果山乡当路村当路山西
南坡、朝阳镇南诸山、
朐阳街道孔望山村塔山、
中云街道隔村南山、灌
云县伊芦乡伊芦山
4-8 2 朱梓墓 明 赣榆县沙河镇朱屯村西
北400米路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