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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0]5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
  主  任:孙国强 (副省长)
  副主任:
  陈训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文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
  刘玉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程洪林 (省公安厅巡视员)
  杨小鲁 (省监察厅副厅长)
  马天云 (省民政厅副厅长)
  何建明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孙保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克勤 (省卫生厅副厅长)
  吕建军 (省审计厅副厅长)
  薛宝军 (省国资委副主任)
  丁 琨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带春 (省统计局副局长)
  程 安 (省总工会副主席)
  蔡 湘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孙保华兼任,副主任由岑延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处长)、宋平(省财政厅社会保障监督处处长)、申香林(省监察厅副处级纪检员)担任。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制定社会保障监督工作规则,定期听取社会保障监督工作汇报,建立信息交流通报制度。
  (二)指导建立全省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综合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社会保障监督工作。
  (三)研究决定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重大事宜,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
  (四)聘请社会保障监督员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市(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也要调整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加强对本级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基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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