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大力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健康养殖,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小区)认定和创建活动,启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扶持建设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县。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形成江淮和淮北生猪、江淮和沿江家(水)禽、淮北肉牛、肉羊和城郊奶牛等资源优势鲜明的区域生产基地。依法全面实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制度,建立养殖档案。加强饲草、秸秆等饲料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合肥、马鞍山等奶牛核心养殖区青饲牧草基地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省扶持示范场(小区)发展到10000个,省级示范县40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60%以上;到2015年,全省畜牧业优势区域布局基本形成,示范县带动能力显著增强,规模养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加强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动物标识、监督监测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并实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建立兽药、饲料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和监管工作,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实施“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加快建立主要畜禽生产省级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省级畜牧信息监测水平。强化市、县畜牧统计监测和预警功能,建立数据采集报送与智能分析的电子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服务和监测预警能力。力争到2012年,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认证增加到300个,饲料兽药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善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场调控体系建设。
(四)提升畜牧产业化水平。引进和扶持带动能力强、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畜牧养殖和加工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形成一批肉类、乳品加工产业集群,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扶持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引导龙头企业与养殖场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借助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平台,促进农超对接、产销衔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力争到2012年,国家级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2个,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40个,形成年加工300万吨肉类和100万吨乳制品的规模能力;到2015年,畜产品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比进一步提高,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省食品工业的重要支撑产业。
(五)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养殖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壮大村级防疫员队伍,完善以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规模养殖场等多种形式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推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农户分散饲养集中免疫与补栏补免制度。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建立病死及扑杀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偿制度。启动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培训。力争到2012年,重大动物免疫率、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到2015年,全面构建起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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