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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查丹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社会[2010]3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四层门急诊综合楼(3987平方米)、四层医技楼(3534平方米)、六层住院综合楼(6709平方米)和中心供应等其它用房(1751平方米)及总图工程,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变配电设施。
  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数达到200张,总建筑面积16757平方米,其中:门急诊部2878平方米、住院部6286平方米、医技科室4288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1254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652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623平方米、连廊776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于丹寨县龙泉镇兴泉西路延伸段泉山村老猴寨西侧丹寨县人民医院新址。
  三、同意医院总平面、功能分区和交通布置。
  四、原则同意各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规定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优化非医疗用房尺寸,完善各科室功能用房设置;医技楼增设HIV初筛实验室;消毒供应中心和食堂按规范流程优化调整设计。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六、原则同意除垃圾站(太平间)采用砖混结构外,各建筑单体结构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门急诊楼、医技楼和住院楼抗震按六度乙类设防、框架抗震为四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并结合医院使用要求复核和完善相关设计,并根据地质灾害评价报告补充完善边坡支护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除垃圾站(太平间)采用毛石条基外,各建筑单体均采用桩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丙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相关规范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各建筑单体给排水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要求深化相关设计,补充完善全院给排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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